1932年鄂湘、江蘇、皖贛三教區《公禱文》

三一主日後第十三主日


祝文

全能慈悲的上帝、只有主恩、能叫信主的百姓、诚实事奉主、蒙主夸奖。求主叫我们今世忠心事奉主、来世就得主所应许天上的福。这都是靠着我主耶稣基督的功劳。阿们。

書信

加拉太書 3:16-22

那些應許原是向亞伯拉罕和他後裔說的,並不是說「和眾後裔」,指許多人,而是說「和你那個後裔」,指一個人,就是基督。我是這麼說,上帝預先所立的約不能被四百三十年以後的律法廢掉,使應許失效。因為承受產業若是出於律法,就不再是出於應許;但上帝是憑著應許把產業賜給亞伯拉罕。這樣說來,為甚麼要有律法呢?律法是為過犯的緣故而加上去的,等候那蒙應許的子孫來到才結束,是藉著天使經中保之手而設立的。但中保本不是為單方設立的;上帝卻是一位。

這樣,律法是與上帝的應許對立嗎?絕對不是!如果律法的頒佈能使人得生命,義就誠然出於律法了。但聖經把萬物都圈在罪裏,為要使因信耶穌基督而來的應許歸給信的人。

福音

聖路加福音 10:23-37

耶穌轉身私下對門徒說:「看見你們所看見的,那眼睛有福了。我告訴你們,從前有許多先知和君王要看你們所看的,卻沒有看見,要聽你們所聽的,卻沒有聽見。」

有一個律法師起來試探耶穌,說:「老師!我該做甚麼才可以承受永生?」耶穌對他說:「律法上寫的是甚麼?你是怎樣念的呢?」他回答說:「你要盡心、盡性、盡力、盡意愛主—你的上帝,又要愛鄰如己。」耶穌對他說:「你回答得正確,你這樣做就會得永生。」那人要證明自己有理,就對耶穌說:「誰是我的鄰舍呢?」

耶穌回答:「有一個人從耶路撒冷下耶利哥去,落在強盜手中。他們剝去他的衣裳,把他打個半死,丟下他走了。偶然有一個祭司從那條路下來,看見他就從另一邊過去了。又有一個利未人來到那裏,看見他,也照樣從另一邊過去了。可是,有一個撒瑪利亞人路過那裏,看見他就動了慈心,上前用油和酒倒在他的傷處,包裹好了,扶他騎上自己的牲口,帶他到旅店裏去,照應他。第二天,他拿出兩個銀幣來,交給店主,說:『請你照應他,額外的費用,我回來時會還你。』你想,這三個人哪一個是落在強盜手中那人的鄰舍呢?」他說:「是憐憫他的。」耶穌對他說:「你去,照樣做吧!」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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